关于二级学院教学督导换届的通知
质评发〔2025〕5号
各二级学院:
为了更高效地开展院级督导工作,优化教学督导员结构,加强教学过程监控,不断提高我校督导工作质量和水平,落实教学监控与反馈的关键环节,扎实推进审核评估整改工作,根据《渭南师范学院教学督导管理办法》(渭师院发〔2020〕46号)文件要求,现开展二级学院督导换届工作,各学院要加强对督导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做好督导换届的选聘和报备工作。
一、选聘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理论水平高,关心学校事业发展,业务能力强,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奉献与担当精神。
2.熟悉教育政策和法规,热衷于教学及督导工作,热心于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拥有丰富的教学或教学管理经验,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和教学研究能力,在学院享有较好的声誉和一定的影响。
3.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或副处级以上职务的教学管理干部。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的督导工作。
二、院级教学督导工作职责
1.重点开展课堂教学督导与评价工作。对教师的理论和实验教学质量进行随堂听课,填写督导听看课手册,全面了解和评价教师的授课水平和学生的学习情况。
2.坚持开展期初、期中和期末三段式教学检查工作。期初检查重点为开学前教学准备情况和开学第一周教学秩序,期中检查重点为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教师教案、教学日历等执行情况,期末检查重点为考风考纪。
3.有针对性地开展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毕业论文(设计)及课程考核等环节的专项检查与自评。
4.定期组织教师、学生座谈会,了解师生对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每学期初提交学期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做好学期、学年教学督导工作总结。
6.配合学校教学督导组做好有关的教学督导工作。
三、选拔及推荐人数
各学院按照一个专业至少1名院级教学督导,原则上校院两级督导员不兼任。
四、相关要求
1.各二级院领导要高度重视教学督导工作,认真做好教学督导组换届工作,组织制订学期的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并严格实施。
2.校院两级教学督导组应加强工作联动、信息共享、相互支撑,做到边督导、边总结、边改进、边建设,确保督导工作取得实效,不断推进“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大学质量文化建设。
3.请各学院于9月26日前将新一届《XX院级教学督导汇总表》和《2025年秋季学期XX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计划》报到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厚德楼3702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邮箱414717812@qq.com。联系人:张洁,电话:2136002。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5年9月16日
附件:院级教学督导汇总表
院级教学督导汇总表(2025-2026学年).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