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落实学校审核评估工作推进会要求,请各学院对照《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梳理学院自评自查阶段存在的问题,总结工作特色、亮点及下一步整改措施,撰写自评自建总结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一、撰写要求
1.基于事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如实撰写在自评自查开展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出台的相关制度文件、梳理的问题清单、落实的举措及成效等。
2.凝炼特色亮点。深刻理解并把握审核评估的指导思想、审核重点和要求,重新审视本学院工作,寻找亮点,展示工作成效和特色。
3.找准问题。参照审核评估指标点,深入查找问题和不足,确定整改目标和具体举措。对存在的问题分析要准确、具体、深入,所提改进措施要切实可行。
二、撰写内容
总结报告分三部分:1.学院本科教育教学自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学院概况、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质量保障与质量文化建设、学生发展、特色与亮点;2.存在的问题;3.下一步整改举措。字数不超过3000字。
三、完成时间
请各学院于2024年10月10日前将纸质版(负责人签字并盖章)报送至厚德楼370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460430638@qq.com。
联系人:李建锋; 电话:2136002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