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教办〔2014〕8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巡视诊断工作的通知》(陕教〔2014〕3号),经研究,决定对商洛学院等37所高校开展第三批高校巡视诊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视诊断指标体系
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专家组对高职院校的巡视诊断指标体系进行了修订,请按照修订后的指标体系准备自查诊断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行业属、市属普通高职院校按照修订后的指标体系开展自查诊断。本科院校的巡视诊断指标体系仍执行原来的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
二、巡视诊断工作日程安排
第三批高校巡视诊断工作的时间为2014年9月至12月(详见附件2),原则上要求巡视诊断专家于巡视诊断时间的前一天下午17:30前进驻学校,请有关高校按照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并指定一名联系人提前一周与联络员对接(详见附件3)。
联系人:赵韩强电话:88668917
附件:
1.陕西高校巡视诊断指标体系
2.第三批高校巡视诊断时间安排
3.巡视诊断专家组联系人信息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