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遴选校级教学督导的通知
质评发〔2022〕5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渭南师范学院教学督导管理办法》(渭师院发〔2020〕46号)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教学督导与评价工作顺利进行,拟开展2022-2023学年校级教学督导的推荐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在师生中有较高威望。
2.熟悉教育政策法规及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对新一轮审核评估与专业认证理念、评价体系有一定认识或研究基础,具有先进教育教学思想,业务能力强。
3.教学经验丰富,熟悉教学一线情况,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在职或退休教师;或熟悉教学管理工作,管理经验丰富,退居二线的教学管理干部;优秀校友。
4.退休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在职专任教师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上,艺术学科的教学督导年龄可适当放宽。
5.自愿从事督导工作,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推荐名额及聘任程序
1.推荐名额:每个学院2-3名。
2.聘任程序:由个人申请、单位推荐、质评处遴选,人事处审核,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学校聘用。专任教师由二级学院推荐,退居二线的教学管理干部由组织部推荐,优秀校友由二级学院或校友会推荐。
三、相关说明
1.请各学院推荐校级督导时,统筹考虑学院督导人员,二者不能重复。
2.请各学院于2022年7月15日前将《校级教学督导申请表》《校级教学督导推荐汇总表》纸质版报质评处31001办公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414717812@qq.com。
联系人:张洁,联系电话:0913-2136002
附件:1.渭南师范学院校级教学督导申请表
2.XX学院校级教学督导推荐汇总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