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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遴选校级教学督导的通知

日期:2022-07-11来源: 作者:关注:

 

 

 

关于推荐遴选校级教学督导的通知

质评发〔2022〕5

各相关单位:

根据《渭南师范学院教学督导管理办法》(渭师院发〔2020〕46号)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教学督导与评价工作顺利进行,拟开展2022-2023学年校级教学督导的推荐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工作认真,责任心,在师生中有较高威

2.熟悉教育政策法规及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对新一轮审核评估与专业认证理念、评价体系有一定认识或研究基础,具有先进教育教学思想业务能力强

3.教学经验丰富,熟悉教学一线情况,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在职或退休教师;或熟悉教学管理工作,管理经验丰富,退居二线的教学管理干部;优秀校友

4.退休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在职专任教师年龄一般50岁以上,艺术学科的教学督导年龄可适当放宽。

5.自愿从事督导工作,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推荐名额及聘任程序

1.推荐名额:每个学院2-3名

2.聘任程序:由个人申请、单位推荐、质评处遴选,人事处审核,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学校聘用。专任教师由二级学院推荐,退居二线的教学管理干部由组织部推荐,优秀校友由二级学院或校友会推荐。

三、相关说明

1.请各学院推荐校级督导时,统筹考虑学院督导人员,二者不能重复。

2.请各学院2022年7月15日前将校级教学督导申请表》《校级教学督导推荐汇总表》纸质版报质评处31001办公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414717812@qq.com

联系人:张洁,联系电话:0913-2136002

 

附件:1.渭南师范学院校级教学督导申请表

2.XX学院校级教学督导推荐汇总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2年7月8日

上一条:质评发[2022] 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线上教学质量监控的通知 下一条:质评发〔2022〕4号关于报送2022年春季学期领导干部听课看课统计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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