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级教学督导换届遴选工作的通知
质评发〔2024〕7号
各相关单位:
我校自实行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制度以来,教学督导工作对规范教学行为、强化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因上届教学督导任期到届,根据《渭南师范学院教学督导管理办法》(渭师院发〔2020〕46号)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教学督导与评价工作顺利进行,拟开展2024-2025学年校级教学督导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 坚持立德树人,热爱教育教学,熟悉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注重学习并吸收先进的教育理念;
2. 具有为人正直、办事公正的品格和实事求是、甘于奉献的精神,热爱并乐意从事督导工作,思想政治素质高,坚持原则、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善于沟通,在师生中具有较高威信;
3. 教龄满20年、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教育、教学管理经验丰富,有较高的教学理论水平和专业学术水平,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教学评估能力;
4. 年龄在50至70岁,身体健康,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参加教学督导工作,任职前需与学校签订个人身体健康承诺书;
5. 无行政职务和兼职,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督导任务;
6. 校级以上教学名师、优秀教师、教师教学竞赛获奖者及持有教育教学评估专家证书者优先。
二、推荐名额及聘任程序
1.推荐名额:每个学院1-2名。
2.聘任程序:由个人申请、单位推荐、质评处遴选,人事处审核,报校长办公会审议,学校聘用。专任教师、退休教师由二级学院推荐,退居二线的教学管理干部由组织部推荐。
三、相关说明
1.为做好此次遴选工作,增进教师对教学督导工作的了解,各单位应及时将本通知传达到全体教师,推荐人选及遴选结果应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
2.请各学院推荐校级督导时,统筹考虑学院督导人员,二者不能重复。
3.请各学院于2024年7月4日前将《校级教学督导申请表》《校级教学督导推荐汇总表》纸质版报质评处31001办公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414717812@qq.com。
附件不随通知印发,请自行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网站-通知公告专区(http://jp.wnu.edu.cn)”下载
附件:1. 渭南师范学院校级教学督导申请表.doc
2. XX学院校级教学督导推荐汇总表.xlsx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