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
2024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质评发〔2024〕9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厅字〔2020〕1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改进本科教育质量督导评估,充分发挥监测引导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以下简称“国家数据平台”)2024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为推动此项工作有序进行,确保数据采集上报的质量,保证上报任务按时完成,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进度安排
学校数据采集上报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各个阶段的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9月2日-9月6日):动员与前期准备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拟定并印发有关通知、2024年数据填报指南及任务分解表(附件1);按照《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填报指南》及任务分解要求,下发各单位审核用户、填报用户信息,确定各单位数据采集相关任务清单(附件2);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负责协调“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及评估系统”安装、调试与初始化,做好数据采集及分析的前期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9月9日-10月15日):数据采集与分析
各责任单位严格按“2024年数据采集工作时间进度表”(附件4)步骤计划完成数据采集工作,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负责对初次采集的数据进行审核评估分析,并给出教学基本状态审核评估分析报告、师范专业一级认证监测报告、工科类专业基础数据分析报告,为核心观测点的数据调整提供依据。
第三阶段(10月16日-11月1日):数据调整、审核与上报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负责协调各责任单位所采集数据的调整与分析,组织撰写《渭南师范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学生工作部(处)组织撰写《渭南师范学院2023-2024学年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并将最终调整核定的采集数据、审核评估报告及“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待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负责将采集数据上传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完成2024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上报工作。
第四阶段(11月4日-11月10日):数据采集工作总结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整理数据采集工作文件和资料,总结数据采集工作,编印《渭南师范学院2024年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发布《渭南师范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二、工作要求
本次数据采集上报工作实施责任单位责任人负责制,按照“自上而下,归口负责,上下结合,责任自负”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统一认识,高效合作
切实做好领导和宣传工作,统一思想,认真组织实施;高度重视采集工作,并将此项工作作为本单位近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单位之间相互协调,协助合作。各责任单位要安排专门工作人员进行数据采集,做好原始数据的采集工作,按照学校规定和要求按时完成采集任务。
(二)质量把关,数据准确
数据准确是采集工作的根本,各责任单位与二级学院要认真学习采集相关文件和材料,加强数据采集的过程管理和责任管理,各责任单位的负责人要对采集的数据进行严格审核;各责任单位的采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必须严格按照《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的要求采集数据,确保填报的相关数据与《高等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高基表)的一致性、与《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相对应,确保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内容的一致性。
(三)明晰责任,严谨规范
各单位需明晰责任,按要求层层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填报数据,认真审核数据,保证数据质量;准确把握各阶段工作任务和工作完成时间节点,概念准确,严谨规范,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填报任务。
三、其他事项
(一)2024年数据采集的统计时间分为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又分为自然年和学年。
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23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如财务、科研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学年指教育年度,即2023年的9月1日至2024年的8月31日,如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2024年9月30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具体时间参考采集信息的时间标注)。
(二)材料报送地点:厚德楼3702室。 电话:2136002。工作QQ群:245036332。
(三)附件的电子版可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网站主页-下载专区(https://jp.wnu.edu.cn/)”或“渭南师院高教监测数据采集群(QQ群号:245036332)”文件共享下载。
(四)渭南师范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及评估系统”数据采集平台可通过“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网站主页-数据平台(https://jp.wnu.edu.cn)”登录。
附件:
1.2024年渭南师范学院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
2.2024年各单位审核用户、填报用户及相关任务清单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