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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2学期同行评教的通知

日期:2019-04-19来源: 作者:关注:

质控发〔20193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二级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主体意识、提高同行评教的有效度,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和学校审核评估整改方案中的相关要求,现将开展同行评教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同行评教的形式

1.通过听课对教学环节进行量化评价。

2.专业建设团队、课程建设团队、课程教学团队同行之间评价与二级学院组织的同行专家集体评价相结合。

二、同行评教的人员

二级学院的党政领导、专业建设负责人、课程建设负责人、课程教学团队负责人、实验室(中心)主任及专任教师。

三、同行评教的对象

二级学院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所有教师。

四、同行评教的要求

1.二级学院的书记、院长和分管教学副院长评教不少于10人,二级学院其它处级领导评教不少于8人。

2.专业建设负责人、课程建设负责人、课程教学团队负责人、实验室(中心)主任评教不少于10人。

3.专任教师评教不少于8人。

五、相关说明

1.二级学院教学秘书从教学评估办公室(质控中心)网站-下载专区(http://pgb.wnu.edu.cn)下载《渭南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同行专家教学评价记录表》,翻印后提供给同行评教人员。

2.同行评教人员应遵守听课纪律,提前进入教室检查教师上课前的准备情况,听课时不迟到、不早退。

3.同行评教人员应认真履行评教职责,认真检查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及教师的教案、教学设计、讲稿、教材的使用情况等。

4.同行评教人员应认真收集学生对教师的教学意见,了解教与学的情况。

5.同行评教人员对听课评价结果应认真、客观地做好记录,进行中肯评价,课后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并向学院及有关管理部门反映教师教学和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及时发现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

6.同行评教人员需填写《渭南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同行专家教学评价记录表》,在学期结束前两周由各学院进行汇总、统计、存档,并将相关统计数据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7.同行之间对某位教师的教学评价如果存在较大争议,二级学院应组织同行专家(不少于3人)对该教师进行集体评价。

六、二级学院可依据本通知精神,制定相应的执行细则。

七、评价结果的运用

同行评教是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落实教学中心地位、加强教学管理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各学院要把同行评教的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给教师本人,促进教学方法与手段的变革,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最后一公里”的成效落到实处。

同行评教听课的学时数、参与教研活动的记录及评教结果将存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作为教师业绩考核和职称评定的参考依据。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19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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