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
质评发〔2022〕13号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有关要求,推动二级学院建立完善自我评估制度,健全二级学院内部质量保障体系,推动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和形成更高水平的人才培养体系,充分发挥二级学院办学独立自主权的作用,决定继续开展二级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编制发布工作,现将编制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编制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是实行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也是实施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常态监测和建立完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手段。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全面总结本科教育教学情况,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高度重视。编制工作实行院长负责制,要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协调本科教学质量的报告工作,确保报告质量。以编制报告为契机,主动开展本科教学工作的自查、自评和自纠,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育教学的内涵发展。要增强学院与社会的沟通,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特别是用人单位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办好学生与家长满意、社会认可的高等教育。
三、认真编报。各学院编制报告中,要提供详实准确的数据和具体支撑材料,并在分析和总结提炼的基础上,紧扣本科教学工作,分析教学基本状态,突出教学改革亮点、成就和经验,准确把握存在的问题,全面展示本科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状况。综述材料要以状态数据、结果为支撑,不要出现过程性图片、过程性材料等冗长的文字描述。报告的总篇幅控制在1.5万字之内。
四、时间要求。请各学院于2023年2月24日前,将《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含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PDF电子版发送至414717812@qq.com。
五、相关说明。《渭南师范学院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渭南师范学院2021-2022学年审核评估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渭南师范学院2021-2022学年师范专业一级检测报告(校级、分专业)》等支撑数据,可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主页(http://jp.wnu.edu.cn/)下载。
联系人:张洁 联系电话:0913-2136002
附件:1.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体例
2.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目录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2年12月23日
附件1
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体例
一、本科教育基本情况
包括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及服务面向、本科专业设置情况,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情况及本科生所占比例,本科生源质量情况等。
二、师资与教学条件
描述学院师资队伍数量及结构情况、生师比、本科生主讲教师情况、教授承担本科课程情况,教学经费投入情况,教学用房、图书、设备、信息资源及其应用情况等。
三、教学建设与改革
揭示教学过程各主要方面和关键环节,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等。特别是开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研究” 的课程情况,推进马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使用情况,全院开设课程门数及选修课程开设情况,课堂教学规模、实践教学、毕业论文(设计)以及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等情况。
四、专业培养能力
展示本科专业培养能力和发展水平,主要描述专业概况,突出特色、优势、问题及困难等。包括主要专业的培养目标、教学条件、人才培养等情况,特别是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与社会人才需求适应性、培养方案特点、专任教师数量和结构、生师比、教学经费投入、教学资源、实践教学及实习实训基地、立德树人落实机制、专业课程体系建设、教授授课、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教育、学风管理等概况。
五、质量保障体系
阐述学院人才培养中心地位落实情况、院领导班子研究本科教学工作情况,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日常监控及运行、规范教学行为情况,本科教学基本状态分析,开展专业评估、专业认证、国际评估情况等。
六、学生学习效果
呈现学生学习满意度、应届本科生毕业情况、学位授予情况、攻读研究生情况、就业情况、社会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评价、毕业生成就等。
七、特色发展
总结学院在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特色和经验。
八、需要解决的问题
针对影响教学质量的突出问题,分析主要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及建议。
九、报告标题形式
报告标题统一为:学院+“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格式要求:
(一)标题:黑体小二加粗居中,单倍行距
(二)一级标题:黑体小三顶左,单倍行距
(三)二级标题:黑体四号顶左,单倍行距
(四)三级标题:黑体小四顶左,单倍行距
(五)段落文字:宋体小四,两端对齐书写,段落行首左缩进2个汉字符。行距20磅。
(六)表格:表名置于表的上方,宋体五号居中,表格内文字为宋体,大小根据表的内容自行调整。
(七)图:图名置于表的下方,宋体5号居中,单倍行距。
附件2
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目录
1. 本科生占全日制在院生总数的比例
2. 教师数量及结构(全院及分专业)
3. 专业设置情况(全院本科专业总数、当年本科招生专业总数以及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
4. 生师比(全院及分专业)
5. 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
6. 当年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
7. 生均图书
8. 电子图书、电子期刊种数
9. 生均教学行政用房(其中生均实验室面积)
10. 生均本科教学日常运行支出
11. 本科专项教学经费(自然年内学院立项用于本科教学改革和建设的专项经费总额)
12. 生均本科实验经费(自然年内学院用于实验教学运行、维护经费生均值)
13. 生均本科实习经费(自然年内学院用于本科培养方案内的实习环节支出经费生均值)
14. 全院开设课程总门数(学年内实际开设的本科培养计划内课程总数,跨学期讲授的同一门课程计 1 门)
15. 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按学科门类、专业)
16. 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按学科门类、专业)
17. 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不含讲座,全院及分专业)
18. 教授讲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一门课程的全部课时均由教授授课,计为 1;由多名教师共同承担的,按教授实际承担学时比例计算,全院及分专业)
19. 实践教学及实习实训基地(分专业)
20. 应届本科生毕业率(全院及分专业)
21. 应届本科生学位授予率(全院及分专业)
22. 应届本科生初次就业率(全院及分专业)
23. 体质测试达标率(全院及分专业)
24. 学生学习满意度(调查方法与结果)
25. 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满意度(调查方法与结果)
26. 其它与本科教学质量相关数据
说明:
1. 数据的计算方法参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知》(教发〔2004〕2 号)及《中国教育监测与评价统计指标体系(2020 年版)》(教发〔2020〕6 号)文件。
2. 财务数据(如经费、工资等)按照自然年计算,截止到2021 年 12 月 31 日;教学数据(学生、教师、专业、课程等)按照学年计算,为 2021—2022 学年。
3. 第4项数据,分专业生师比=分专业在校本科生数/分专业教师总数。分专业教师总数=分专业专任教师数+聘请校外教师数×0.5。分专业专任教师指具有教师资格、主要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的人员。单名教师最多归属一个专业,参与多专业教学的教师不得在多专业中重复计算。对于按专业类招生或未将教师分到专业的专业,分专业生师比暂时按照所在专业类生师比计。专业类生师比=专业类内所有专业在校本科生数/专业类教师总数。
4. 第10项数据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11〕2 号)文件,是指学院开展本科教学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仅指教学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302 类)(不含教学专项拨款支出),具体包括:教学教辅部门发生的办公费(含考试考务费、手续费等)、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含体育维持费等)、劳务费、其他教学商品和服务支出(含学生活动费、教学咨询研究机构会员费、教学改革科研业务费、委托业务费等)。取会计决算数。
5. 分专业名称为教育部正式备案或审批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名称。
6. 第 24、25 两项数据可视学院此项工作基础酌情公布。
7. 质量报告中的各项数据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