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专业教学质量保障工作的通知
质评发〔2023〕5号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精神,深化新时代本科教育改革,结合专业认证内涵要求,全面落实“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先进理念,建立健全学校“评价-反馈-改进-评价”的闭环螺旋式上升的本科专业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构建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质量文化,推动专业内涵建设,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就进一步加强本科专业教学质量保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人才培养方案评价与完善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人才培养目标、基本规格以、培养过程和培养方式的总体设计,是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应遵照学校相关培养方案修订通知和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实施办法的精神、要求,从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和课程体系三方面建立科学长效的评价改进机制,促进人才培养方案不断修正完善。
(一)评价维度
1.培养目标:定位的准确性、内涵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可行性和前瞻性情况;主要监控评价点为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人才培养模式、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建设与发展(方向)等
2.毕业要求:对培养目标的支撑情况,培养过程的分解落实情况,达成情况;
3.课程体系:对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规格、毕业要求的支撑情况。
(二)评价方法
1.内部监控:
(1)毕业生跟踪调查:对应届和毕业5年毕业生的就业能力、职业素养、职业发展等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跟踪调查;
(2)在校生检测分析:召开座谈会、设置调查问卷了解教师、学生意见建议,抽取样本对在校生知识学习、能力训练情况进行综合系统的分析检测等;
2.外部评价:
(1)用人单位及利益相关方调查反馈:定期邀请或深入企事业全面深入地了解毕业生就业及发展情况,听取掌握用人单位及利益相关方对毕业生的客观评价;
(2)第三方评价:为保证评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强化外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可借助引进第三方评估对应届毕业生、毕业5年毕业生进行跟踪调查。
二、加强课程评价与建设
课程是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课程质量直接决定人才培养质量,要按一流课程的标准要求不断诊断提升课程质量。
(一)评价维度
1.课程目标:客观性、准确性如何,对相关毕业要求的支撑情况;
2.课程大纲与设计:对课程目标实现的支撑情况
3.课程考核与评价:对课程考核方式、试卷分析与持续改进情况,师范专业要求计算每门课程的课程目标达成度。
(二)评价内容
可结合“价值引领(课程思政)、目标高远(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内容前沿(新、广、深)、学生中心(技术融合、混合教学)、学业挑战(考核方式与结果分析)”等方面进行课程评价,具体也可参考《渭南师范学院课程质量评价参考指标》(详见附件)。
三、加强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与改进
课堂是教师教育教学的第一阵地,课堂教学在人才培养过程中起基础性作用,要引导广大教师回归本分,积极投入本科教学,要强化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效果。
(一)评价维度
课堂教学质量可从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价,各专业可依据专业课程实际参照制定专业课堂教学评价指标。
(二)评价方式
1.学生评教:组织定期的学生评教和随堂评价;
2.同行评教:组织教研室、课程组等同行进行有计划、有面有点的课堂教学评价;
3.学院评教:学院领导、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学院教学督导组组织评教。
四、加强集中实践教学的评价与改进
集中实践教学(指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是以实践为主的特殊课程,是理论教学的综合应用和实践检验,是学生实践能力锻炼的途径。要克服轻视思想,突出质量,注重规范,强化管理,保证实践教学质量和效果。
(一)评价维度
1.目标:合理性如何,对毕业要求的支撑情况;
2.实施:目标的实现情况。
(二)评价依据
1.毕业实习
《关于进一步推进本科学生毕业实习工作若干意见》、《渭南师范学院实习质量评价体系》、《渭南师范学院教育实习指南》等实习相关文件通知精神。
2.毕业论文(设计)
《渭南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渭南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实施办法》等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文件通知精神。
五、建立工作机制
(一)完善学院专业质量保障体系。学院是学校本科教学质量责任主体,既是人才培养的实体,又是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的实体。学院在学校各教学环节的基本规范和指导要求(上述评价方法方式可参照但不仅限于)基础上,结合各专业应实际研究制定适用的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负责制订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组织落实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目标和任务,完善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实施方案,主动开展教学状态和教学质量保障和监控工作;依据国家和学校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标准,积极开展各类评估评建工作。
(二)建立评价监测长效机制。在机构、人员、方法、工具、保障上建立评价监测长效机制,切保质量保障工作落地落实。
(三)健全评价、反馈、改进闭环。要同时健全监测评价—分析反馈—督促整改—再评价再检查的运行机制和通道、规程,形成闭环且持续改进的质量保障系统。
六、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落实教学质量保障主体责任,加大内部质量管理力度,坚持集思广益、齐心协力,以改革创新解决教学改革中的堵点、难点和痛点。领导干部和教授率先垂范,发挥榜样力量,对新进教师加强指导和帮扶,做到教学质量监督与保障全方位覆盖无死角。
(二)对于各类调查中发现的有关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课程考评等方面的问题,各学院应在规定期限内向质评处提交分析报告、整改方案、任务分解等整改报告;对于教学评价和教学检查中发现的教师教学质量问题,相关院系应约谈教师本人制定改进方案,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期实现整改目标者,学院考虑教师岗位调整;对于教学评价和教学检查中发现的学生学风问题,交由学生处和相关学院负责实施学风改进提升计划;对于评估、检查、调研、座谈中发现的管理及保障服务问题,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及时整改,全力保障正常教学秩序。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