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开展2023年主体系列职称评聘
教学评价工作的通知
质评发〔2023〕12号
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突出教学中心地位,调动广大教师乐教善教积极性,激发教师教学活力,充分发挥职称评聘“指挥棒”的导向作用,依据《渭南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渭师院人[2019]69号)第二章第四条第六条款的规定,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教师职称评聘教学评价的通知》(质评发〔2023〕1 号)文件安排,拟从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0月27日继续开展2023年申报主体系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进行教学专项跟踪评价,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评价的对象
2023年拟申请晋升主体系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且未参与2023年春季学期教学评价的教师。
二、教学评价的形式
1.以日常课堂教学随机听课评课为主要形式。
2.教学督导个人评价与教学督导专家集体评价相结合。
3.教学督导评价与学生随堂评教相结合。
三、相关事项
1.各学院组织相关教师填写《渭南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个人信息备案汇总表》(附件1)、《渭南师范学院主体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个人授课信息表》(附件2),经学院初审、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以学院为单位于2023年9月20日前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电子版发送至414717812@qq.com。
2.教师个人授课信息需核对无误,本学期无课教师不参与本次教学评价,已参与2023年上半年教学评价的教师不得重复报名。
3.以上信息以学院为单位按时报送。逾期未报名的教师,本学期不再补报。
4.报送地点:厚德楼10层31001室。联系人:张洁 电话:2136002。
附件不随通知印发,请自行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网站-下载专区(http://jp.wnu.edu.cn)”下载。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