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相关专业评估的通知
质评发〔2023〕11号
为进一步强化专业内涵建设,深化教学改革,培育专业特色,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 2023 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 教高司函〔 2023〕 5 号) ,结合渭南师范学院专业评估方案,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专业评估工作,现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评学院及专业
人文学院:历史学、戏剧影视文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学、电子商务;传媒学院:数字媒体艺术;音乐学院:音乐表演;教育科学学院:教育学;美术学院: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外国语学院:朝鲜语;数统学院:统计学;物电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化学与材料学院:高分子材料。
二、评估内容
本次专业评估的评价内容:1.专业办学条件(专业经费投入、图书资料、 仪器设备、 实习基地等软硬件)、2.师资队伍专业结构与专业背景、3.行业需求调研暨就业率、4.学生报考志愿率、5.特色及亮点五个方面。
三、评估程序及时间安排
1、9月14日14:00在质评处会议室31002按以上顺序进行学校评估。
2、评估过程由专业负责人用ppt汇报专业评估的五个方面,教学副院长汇报学院的专业结构情况,院长汇报学院专业优化调整的思路,每个专业汇报时长控制在20分钟内,汇报结束后可以自主选择离开或继续听取其他专业的汇报。
3、每个专业汇报结束后,由学校专业评估小组进行打分排序。
四、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认真开展专业和课程自查自评工作,真正找出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提高质量”的方针,形成和完善专业建设群及与良性发展机制。
2、本次评估主要考察专业近三年(学年)来的五个方面指标体系情况,参评专业需对照评估指标体系进行汇报,要求数据、资料真实可靠。
3、本次专业评估结果形成的审议意见,将作为我校三年内新设专业、 专业结构优化调整、撤销专业的参考报送学校,请各学院务必重视,严格按照五个方面材料汇报并按时准备参加。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3年9月13日